法院审理他人国土资源管理口头协议团结互助公平合理邻居司法所
摘要:2016年3月,石某在修建自家住宅时,将邻居一直通行的道路占为己有。围建在自家院内,导致邻居无路可走。此后,安某等16名邻居多次找石某协商未果。后经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派出所和司法所调解,达成口头协议,石某承诺修建的住宅不妨碍居民正常通行,但事后又反悔。16人遂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拆除围墙、恢复原有道路的通行。日前,会宁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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