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制家政服务营业税政策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决策增值税改革免税政策改征
摘要:财税〔201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北京、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将员工制家政服务营业税政策明确如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1〕51号)规定的员工制家政服务营业税免税政策,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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