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红轶煤炭企业生产内部控制审计
摘要:21世纪始,全球范围内一系列财务舞弊导致的上市公司破产事件的发生,使得诸多监管机构意识到仅靠公司内部治理是不足的,于是企业内部控制监督体制的健全被提到了一个空前的位置。我国于2010年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首次规定了事务所需要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这是从内部控制进行专项审核以来的一个质的飞跃。文章以煤炭企业作为研究目标,重点针对事务所如何对其生产管理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展开研究,希望对实务工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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