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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税负影响

作者:袁菊花工程勘察设计营业税增值税营改增

摘要:营业税因为多环节征税及全额征税的特点,导致纳税人税收负担随生产经营环节的增加呈阶梯式递增,而增值税则实行税款抵扣制,对应税的生产经营活动所耗用的投入物或者劳务分包的增值额予以抵扣,消除了重复征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要求,江西省勘察设计行业于2013年8月1日起全面试点营改增,但是否真正降低企业税负,却依企业规模、成本构成不同而略有差别,本文就营改增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影响进行初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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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会计

《当代会计》(半月刊)创刊于2014年,由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管,江西省报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主办,CN刊号为:36-1330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当代会计》的办刊宗旨是宣传国家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及相关政策法规,传播现代会计理念和会计文化,阐释和交流会计实务方法,为企事业单位会计从业人员职业发展和学习交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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