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丽岩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效益最大化法经济学分析
摘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管理方式,契合了现代公共管理中服务行政的基本要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民法中平等、意思自治和诚实信用的理念引入行政法领域,是一种融合了公法与私法特征的行政行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一种适应简政放权的政府经济行为,成本与收益是其必须考虑的因素,包括经济的、法律的成本与收益比。为实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效益最大化,必须构建和完善相应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法律体系,比如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负面清单模式、行政信赖保护制度以及以信息公开和绩效评估为核心的监管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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