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模认定标准特大城市修改完善等级限制人口集聚人口规模
摘要: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并抓紧修改完善的“国家中长期新型城镇化规划”将对城市规模划定标准进行重新设定。未来我国城市规模划分将打破行政等级限制,根据城市所具备的承载力、人口集聚能力等方面进行认定。据悉,《规划》中城市规模认定标准根据市区常住人口规模进行认定。与1990年代的城市划分相比,小城市人口认定从20万人以下提升至50万人以下,中等城市认定从之前的20人至50万人上升至50万人至100万人,大城市从之前50万人至100万人上升至100万人至500万人,超过500万人的城市将被认定为特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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