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欧阳君君公民参与公共利益界定
摘要:公共利益的实体界定是难以实现的,为此从程序上对公共利益进行界定成为必要的选择。公民参与对公共利益的界定,符合现代民主理论与实践的要求,并有利于各方对公共利益的接受、实现实质法治、控制行政裁量权。为实现公民参与对公共利益的界定,有必要进行制度上的建构及作出合理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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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问题》(CN:11-1119/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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