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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公司制改革的核心——股东权利

作者:谭浩俊企业公司制股东权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国企国务院办公厅法人财产制度生产经营活动

摘要: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所谓公司制,就是一种以法人财产制度为核心,以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为基础,从事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设立的经济组织。其特点主要有两个:一是公司必须是法人,必须像自然人一样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必须实现股东最终财产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公司制的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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