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传媒网络科技北京市百度网行为构成消除影响经济损失
摘要:被诉不正当竞争 360判赔百度38万余元 12月20日上午,百度诉360不正当竞争一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审。法院一审认定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两公司停止侵权,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赔偿原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3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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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CN:11-4574/G2)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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