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志勇党报发行创新体制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对话激发新闻出版总署文化企业
摘要:日前,新闻出版总署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同时财政部针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的税收政策问题下发了通知,明确指出由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而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W起其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将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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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CN:11-4574/G2)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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