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府两院工作方式建议权法制建设工作经验集体研究人民群众
摘要:<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为代表设定了多项权利,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是其中之一。多年来,北京市人大代表积极行使建议权,依法提出了大量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探索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建议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分门、别类、定性、入轨"的工作方式就是重要成果之一,其目的就是通过定性分类,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相应的轨道,以有效发挥代表建议在本市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在总结多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针对代表建议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对1995年制定的建议办理条例作了修改,并将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新条例于2014年1月22日表决通过,较好地回答了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