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淑娟修订草案法制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小组十二次村民自治制度农村基层民主村级公益事业监督委员
摘要:<正>一审后作出的主要修改2012年3月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若干规定(修订草案)》。会后,法制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针对常委会审议中的重点问题进行实地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对修订草案作出了修改,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北京人大》(CN:11-455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北京人大》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
部级期刊
人气 66715 评论 47
省级期刊
人气 22100 评论 51
人气 21423 评论 48
人气 20748 评论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