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有关政策解答

作者:言时病假工资现行政策救济金疾病最低工资标准解答非因工负伤企业单位

摘要:目前,一些企业单位在确定职工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待遇时,只要职工发生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不分停工医疗期间长短,一律直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的80%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我认为,这实际上是对现行政策采取了实用主义做法的结果。这里应当强调的是,80%只是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规定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金支付的下限,只有在按照有关规定计发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金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时,才能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下限支付。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CN:11-559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理论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主要反映本校的两个文明建设,刊发学术文章,反映科研成果,指导教学实践,交流科教学术信息,促进科教学术的繁荣发展。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