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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北京市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条例》已刻不容缓

作者:赵小鲁北京市地方立法规划可持续发展立法缺位自治区内蒙古

摘要:《中小企业促进法》2003年1月1日实施。目前,除西藏、内蒙古和北京市以外的其它省市自治区,均制定了或者正在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条例》。而北京不仅没有制定《条例》,而且在未来五年的地方立法规划中,也没有制定《条例》的规划。地方立法缺位,严重影响《中小企业促进法》在北京市的实施贯彻,不利于北京市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尽快制定《条例》,已经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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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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