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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机构的职能应界定为“信访监督”

作者:蔡永飞人大监督职能信访监督信访机构职能界定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国社会科学院制度建设机构撤销

摘要:中国社会科学院于建嵘教授建议把人大以外的信访机构撤销,建立一个由设立在人大的信访机构履行信访职能的国家信访制度。通过确立和强化人大的“信访监督”来推进人大监督职能的履行,不仅将有力促进人大制度建设和信访制度建设,作为一种中国特色的监督制度,也必将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产生深远影响。主张信访机构的职能界定为“信访监督”,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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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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