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鲁燕北京市人民政府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共北京市委高级人民法院市委办公厅代表建议提案工作政协提案
摘要: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进一步做好党派提案工作暂行办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理人民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提案办法》的规定,北京市政协提案在每次全会闭幕后十日之内,统一送交中共北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六大机关,办理期限为三个月;党派提案可延长至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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