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兴亮; 潘梦园保定救济院社会救济改组
摘要: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采取多项措施安定社会秩序,恢复社会事业发展。善后救济工作结束之际,河北省政府社会处成立保定救济院,办理地方社会救济事业。保定救济院作为统筹地方各公私立救济设施的机构,救济对象以妇婴、难童等弱势群体为中心,在救济过程中注重教养兼施、积极自救等理念,相继建立董事会、基金管理委员会等现代化管理制度,对稳定保定地区社会秩序、发展社会救济事业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由于国民政府并没有把民生问题放在首位,最终导致救济院没有发挥出最大功效,无力承担救济社会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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